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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2012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評選活動的通知

出處:科研處  文字:省教育科學規劃辦  時間:201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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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屬各部門:

   2012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評選活動今起開展。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成果範圍和要求
  (一)申報的成果必須是省教育科學規劃辦立項的年度規劃、重點、體衛藝、農村青年教師專項課題和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立項的各類課題(包括經省教科規劃辦備案的子課題),必須以各級各類教育和各學科教學活動為研究對象,具有較強的原創性和創新性。

 (二)申報的成果包括:課題研究結題報告、專著和科研論文等,必須是在2012年12月31日前結題,並取得結題證書的課題研究成果。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為一本專著中的部分章節或一套同名多卷(冊)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冊)。

   2.申報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擁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課題負責人等方式認定)或成果歸屬有爭議的。

   3.未經省教科規劃辦備案的教育部各類課題的子課題研究成果。

   4.已取得教育部、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省人民政府頒發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省教育廳基教成果獎及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

   二、申報評審程序

(一)初審:學校科研處負責初審。

(二)複審:複審前省教育科學規劃辦將對審報材料的資格及規範性進行核實,不符合申報要求的不參加盲評。

 (三)評審:11月份由省教育科學規劃辦委托國內知名專家(外省)進行活頁盲評打分,並根據活頁盲評打分結果,從高分到低分產生候選科研成果,再將候選成果送省教科研優秀成果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在“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網”等媒體公示,並設置為期7天的成果爭議期。

(四)終審:成果爭議期結束後,由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終審,並頒發證書和獎金。

  三、申報名額

  我院有1項申報數。

 四、其它

 (一)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評審書》、課題研究結題報告、科研論文、結題證書複印件、成果活頁評審表各一式7份(有關附件不作要求,可隨報一式三份);其中課題研究成果、結題證書、有關附件合訂成冊。填寫《成果活頁評審表》不能出現有關地區、有關學校、個人等提示性信息,確需出現的一律改為“××”地區,“××”學校或“×××”,違反申報規定將取消參評資格;評獎工作結束後,所有申報材料概不退還。

(二)所有申報材料請按規定於10月21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學院科研處1228辦公室。

(三)集體成果的申報人數最多限5人,即:課題負責人1名,課題組成員4名。

(四)2012年度省教科研優秀成果,設一等獎30項、二等獎40項、三等獎50項。

(五)教育科學是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本次獲獎成果,獲獎人所在單位給予11配套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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