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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麵前,責任是否大於生命?

出處:宣傳部  文字:宣傳部  編輯:管理員  時間: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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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消防員陳建軍為了救輕生女子而犧牲,年僅24歲。本是風華正茂的年紀,在危險麵前,他選擇了履行職責。危險麵前,消防員應該履行義務還是把自我生命放在第一位?浙藝學子圍繞此話題展開討論,闡述對生命與責任的理解。

 

2021級多媒體班王陶然:一個選擇救命,一個選擇輕生。無論從何種角度看,都是一場極為不公平的置換,可能會有很多人覺得這樣做不值得,但是,在人命關天的時候,我們有時間去做出一個正確的價值判斷嗎?消防員舍命救人,這是他自己的選擇,對他而言,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我們應該尊敬他們,敬他們傷痕累累,敬他們英勇無畏,敬他們為我們的國家付出了如此之多,他們是永遠的英雄。

 

2021級文創班李菲月:作為一名消防員,在危難時刻救人是他的職責,在當時的情況下,我認為,任何一位消防員都會不顧自身安危去救人,這是他們的職責與使命,更是他們作為一名消防員的信仰。如果當時陳建軍同誌沒有救那名女子,我想,事後他一定會非常後悔和內疚。但是,最終陳建軍同誌犧牲,那名輕生女子也沒能搶救回來,所以希望消防員在救人時也要顧及自己的安危。

 

2021級影視編導班陳孝飛:我認為在危險情急之下,不應該救輕生女子。陳建軍雖然是一名消防員,為人民服務和保護人民是他的責任,但是他的生命也十分寶貴,要在保證自己安全的情況下去救人是任何事故發生時的第一準則。當時,那名女子已經陷入危機,他去冒險營救是他的責任,可以看出他身上的敬業和奉獻精神,向他致敬。

 

2021級文創班錢敏麗:消防員的職責就是救人,他們義無反顧衝在生命的第一防線,所以站在消防員的角度 ,應該救人,且毫不猶豫,但是以後在危險麵前,消防員應該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再實施救援,畢竟還有更多的人需要他們的幫助,為救輕生的人而犧牲自己我覺得不值得。

 

2021級定向班胡雨璐:陳建軍烈士的奮不顧身,是他忠誠與奉獻的詮釋,“救人”這個念頭在那一刻,一定超越了他對自我安危的看待,消防員是一個高危職業,每一次出警都是一場與生命的博弈,他們用勇氣和擔當守護著每一個人,他們把這份工作當成一種使命,在危險麵前勇敢逆行。願我們的人民英雄,每次逆行都平安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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