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6年省社科聯研究課題和省級出版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院屬各部門:
現將2016年省社科聯研究課題、省級出版資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社科聯研究課題申報
1、每位課題負責人,隻能申報一項省社科聯研究課題。且同年度不能申報省社科聯係統其它課題(省社科規劃課題、省社科重點研究基地課題、省社科普及課題),同時課題組成員也不能以相同的內容申報上述課題。凡已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省社科規劃課題以及省社科聯課題(含省社科普及課題)未完成者,不得申報2016年省社科聯研究課題(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2、2016年省社科聯研究課題仍然分為資助課題(包括重點課題、一般課題)和立項不資助課題兩種類型。重點課題每項資助經費10000元,一般課題每項資助經費5000元。立項不資助課題,經費自籌。應用對策類課題的完成時間原則上為一年,基礎理論類課題的完成時間為1-2年。課題研究時間從立項之日起至課題組遞交最終研究成果止。
3、申報者要嚴格按本通知要求製作申報材料,做到規範、準確、齊全。課題申報表與課題論證活頁的相關內容須前後一致,並根據所附學科分類表準確選填二級學科,課題活頁不得泄漏個人及單位信息。
4、省社科聯研究課題的推薦單位為各高校社科聯(含黨校係統)、省社科聯所屬省級學會(研究會、協會)、民辦社科研究機構、市縣社科聯等。
5、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9月14日上午10點,逾期恕不受理。
6、申報時需遞交材料:
(1)經推薦單位審查合格、同意推薦並蓋章的紙質《2016年省社科聯研究課題申報表》(一式3份,A3紙雙麵打印,中縫裝訂);
(2)紙質《2016年省社科聯研究課題論證(活頁)》(一式6份,A3紙雙麵打印,中縫裝訂);
二、省級社會科學學術著作出版資金資助項目申報
1、資助原則。
省級社會科學學術著作出版專項資金,主要用於資助出版由省內社科理論工作者和實際工作者撰寫、且出版經費有困難的優秀社科學術著作。社科學術著作出版資助項目,實行自行申報、專家評審、擇優資助。
2、資助範圍。
2016年度出版資金資助對象是:在本次申報截止時間之前尚未正式出版的社科類學術著作書稿,包括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一般課題研究成果。
以下情況的著作不列入資助範圍:
(1)已被立項為國家社科項目、教育部社科項目、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及本省自然基金項目、浙江省科技廳和省科協項目、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重點課題、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項目以及外省(市、自治區)社科項目等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成果的書稿。
(2)社會科學譯著、論文集、教科書、工具書(包括辭書)、科普通俗讀物、資料彙編、外語撰寫著作,以及申報者與國外人士合作的成果等。
3、資助類型。
(1)全額重點資助。根據著作學術水平擇優選定,由省社科聯統一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列入當代浙江學術文庫,出版後提供作者樣書。
(2)全額資助。由省社科聯統一在浙江工商大學出版社出版,列入當代浙江學術文庫,出版後提供作者樣書。
以上全額重點資助和全額資助的單個項目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3)部分資助。部分資助的書稿由作者自行聯係出版社出版,並在立項資助後2年內正式出版。部分資助金額為每部書稿2萬元。書稿正式出版時,封麵及版麵格式須按省社科聯統一提供的樣板印製,須在扉頁顯著位置標注浙江省社科聯省級社會科學學術著作出版資金資助出版字樣,大32K紙印刷(不能統一印刷格式,必須在申報時說明)。出版後送交省社科聯社團處20冊樣書。
4、申報條件。
(1)申報者必須是著作權所有者。受委托的申報者須持有著作權所有者的委托書或法律證據。著作權屬多人時,由主要撰寫人或主編提出申報,並須有全體人員的簽名。著作權必須無任何爭議。
(2)申報者已完成全部書稿(字數不少於15萬字),且尚未正式出版。
(3)申報者在申報時,必須有推薦單位的推薦意見。推薦單位為省屬高校社科聯、省社科聯所屬省級學會(研究會、協會)、民辦社科研究機構,以及有關省級社會科學教學科研機構、省直有關部門等。
5、申報材料。
申報者填寫的紙質《浙江省省級社會科學學術著作出版資金資助項目申報表》一式3份、《著作內容提要活頁》一式6份,(申報表、活頁均用A3紙雙麵打印,中縫裝訂)以及完整的匿名紙質書稿5部,包括前言、目錄(至少到節)、正文、主要參考文獻。(特別提示:《著作內容提要活頁》和書稿中不得出現作者姓名、工作單位等有礙匿名評審的相關信息。一旦出現此類信息,則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再參與評審。)
6、注意事項
(1)書稿等紙質申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2)申報者在評審結果公布前,切勿自行出版所申報的書稿,否則將視作放棄申報。對產生不良後果的,省社科聯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追究。不願在社科聯指定出版社出版的務請注明。
(3)申報截止時間:2015年9月14日上午10點。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