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國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是經文化和旅遊部批準的麵向全國開展的旨在弘揚我國優秀民族文化,促進我國社會藝術的普及、發展和繁榮,激發青少年藝術學習的熱情,提高綜合素質的社會工作。
二、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是經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批準、報文化和旅遊部備案的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在浙江省內開展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的工作,目前可開展二胡、琵琶等藝術水平考級活動(美術、書法類考級今年暫停)。
三、省內各地、市、縣凡符合原文化部〔2004〕31號文件規定條件的單位,經申請與學院簽訂協議,報省文化和旅遊廳批準,並按照相關規定備案,即可作為學院在該地區的考級承辦單位(或考點),代表學院在該地區組織相關專業的考級宣傳報名等前期工作,並按雙方確定的時間配合學院實施考級工作。
四、報名(聯係)時間
簡章發布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時間8:30-16:30可來電谘詢。各承辦單位(或考點)負責組織本地區的報名工作,由浙江藝術職業學院進行考級監督工作。
五、報名地點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18號浙江藝術職業學院8號樓8711辦公室);各地、市、縣可在各承辦單位(或考點)報名。
六、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準考證),字跡清楚、端正。上交填好的報名表,並粘貼上正麵免冠二寸照片一張。凡辦完報名手續之後,不再辦理改報、退報手續。
(二)交納報名費和考務費。
交費標準:根據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精神的規定,2024年考級收費標準如下:
音樂類(二胡、琵琶)
考務費: 一級110元 二級120元 三級130元 四級140元 五級150元 六級160元 七級170元 八級180元 九級190元 十級200元
報名費:每人20元 證書費:每本15元
(三)報名可以來人麵報,也可以函報,函報者請先電話聯係落實。已設承辦單位(或考點)的市、縣(市、區),可以直接在當地報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級點必須提前與浙江藝術職業學院考級辦公室確定開考時間,便於考官的委派和其它工作的正常進行,避免影響開考)。
七、考級內容及要求
(一)為確保考級質量和實際效果,考生應根據本人實際水平,填報所考藝術專業的相應等級。
(二)音樂專業(二胡、琵琶)每級均考兩首樂曲,其中規定樂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凡古曲或民間傳統樂曲版本不限)。美術參照考級標準填報和實施考試。
(三)自帶樂器。考生參加考試時,均不得用伴奏。美術考生自帶畫具。
八、考評
每個考場均安排持有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核發的“考官證”的考評專家執考。考官根據考生的現場表現,評出成績。凡獲得合格以上成績者,均予以通過,並發給相應級別的證書。凡被評為不合格者,即視為未通過,不發證書。
九、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的時間和地點,根據各地報名情況安排,在報名時通知或另行通知。
十、考級證書在每次考試一個月後公布並發證。
十一、注意事項
(一)請根據考生的實際程度,報考相應的等級,報名之後,不得改級,不予退款。
(二)填寫報名表,注意字跡端正清楚,準確無誤,報名信息由本人負責。
(三)考級證書一律於考試結果公布後由各承辦單位統一領取分發;杭州市報名的可由考生單獨前來領取。
(四)對藝術教學有較大貢獻,其學生考級成績突出的老師,可評選為優秀指導教師,頒發優秀指導教師榮譽證書。
(五)本簡章解釋權歸浙江藝術職業學院。
聯係地址:浙江藝術職業學院考級辦公室(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18號浙江藝術職業學院8711辦公室)
聯係電話:0571-87150202,13625720915
郵 編:310000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