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紹興市紀委對越城區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金泉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金泉海違反組織紀律,在民主推薦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違規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和職位聘用中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卡;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幹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麵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金泉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紹興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金泉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