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任科發公司董事長後,私心雜念多了起來,並允許家人承接公司的設備安裝業務……”不久前,麵對前來回訪的浙江省紀委監委幹部,浙江菲達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吳法理懺悔道。
吳法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是杭鋼集團紀委在開展國企領導人員親屬違規與企業發生業務往來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的。最終,其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開展專項治理工作以來,浙江省屬國有企業紀檢監察機構對重點問題線索進行梳理排查,集中核查處置117件,立案58件,其中移送司法機關10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8人,組織處理28人。
浙江省紀檢監察機關持續深化國企領域全麵從嚴治黨,推進清廉國企建設,嚴肅查處了一批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省紀委監委按照“小切口、大治理”的工作理念,聯合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國資委,製定出台《關於開展全省國企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專項治理聚焦國企領導人員親屬關聯交易、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同股不同權、出租出借房產、違規公款消費等普遍性、易發性問題,有機銜接梳理排查、集中處置和總結完善三個治理階段,通過集中治理和精準問責,解決影響國企改革發展的突出問題,切實斬斷各種利益輸送鏈條。
浙江省紀委監委強化組織協調,研究建立定期報送、會商分析、指導督導、掛號銷號、分類處置、舉一反三等工作機製。各國有企業黨委及紀檢監察機構樹立“一盤棋”思想,把落實“四責協同”機製貫穿專項治理工作全過程。在排查梳理階段,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企業紀委針對專項治理的重點環節、重點領域和重點崗位,開展大梳理、大排查,確保真正摸清底數、掌握實情。省海港投資集團組建10個工作專班,對集團所屬49家二級企業、250餘家三、四級企業開展問題大排查,共排查各級企業3275條房產出租出借信息,發現未依規評估或交易等問題384條。浙商銀行整合紀檢監察、內部審計、內控合規、風險管理等監督力量,突出治防並舉,向全行員工發放公開信,講清紀法界限和政策要求,督促問題員工主動說明情況。省金控公司及時部署摸排、督促整改、建章立製,通過修訂業務接待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商務、外事、公務接待程序、標準及報銷管理等。
與此同時,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部分國有企業推進專項治理工作不平衡、重點不突出,問題梳理排查不深入等問題,浙江省紀委監委及時督促省國資委黨委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再部署、再細化,嚴明紀律,強化措施,堅決防止和糾正部分國有企業瞞報、漏報、少報問題,切實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原因不搞清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為後續推動整改、完善製度打下基礎。
“我們將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健全長效機製,督促省國資委等監管部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國有企業紀委,邊核查、邊處置、邊整改、邊建章立製,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浙江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顏新文 曹金 張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