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省紀委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已對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的163名領導幹部和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39名領導幹部予以責任追究。
中央日前印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為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提供製度保障。此前,為推進落實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我省多措並舉,通過列出責任清單、召開履行主體責任彙報會、開展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約談等,將擔子壓到每個“一把手”肩頭。
認真履職
“一把手”帶頭作為
怎樣落實好主體責任,是“一把手”的必答題。
如何答好這道題,省委主要負責人率先垂範。每年初,省委主要負責人專題向中央紀委彙報省委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和自身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部署、推進全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點工作;與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班子成員一起帶隊檢查設區市、省直單位的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除了“一把手”,黨委(黨組)成員也是作答者。省委領導班子帶頭作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全麵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推動建立黨委統一領導和集體決策製度,明確全麵從嚴治黨是各級黨委(黨組)的分內事。
每年初,省委還通過任務分解、責任分工,把主體責任落實到每位省委常委,分解到省級各個班子、各職能部門黨組,實現“團隊協同作戰”。
為層層傳遞壓力,黨委(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報告工作,已成為我省督促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的重要製度。它延伸到市、縣、鄉,還將領導班子成員履行“雙崗雙責”的情況納入報告內容。
基層農村黨組織也沒有掉隊。例如,海寧黃灣鎮開展“書記問廉”活動,鎮紀委書記針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情況,向村黨組織書記現場發問。
開列清單
讓責任一目了然
今年6月8日,省委辦公廳印發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清單。這意味著“兩個責任”清單也有了浙江樣本。
以製度壓實主體責任,在這條路上,浙江的探索實踐已持續了兩年半:2014年1月,我省印發關於做好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報告工作的通知;2014年12月,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強化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若幹意見等製度。
新出爐的清單,直指“落實主體責任不平衡”的問題。針對黨委(黨組)、黨委(黨組)書記、黨委(黨組)其他班子成員三類主體的特點,清單共列出40項具體責任,為落實全麵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提供製度保障。
清單中,屬於各級黨委(黨組)的責任共有19項,明確其需對本地區、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堅持主抓直管,做到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12項具體責任為各級黨委(黨組)書記列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是貫穿其中的關鍵詞。清單要求他們,做管黨治黨的書記,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意識,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對黨委(黨組)其他班子成員,提出9項具體責任,明確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任務融入其分管業務工作之中。
主體責任清單,再度強化“一把手”意識。“我已牽頭製定了‘履責記錄手冊’。我是黨委書記,要負主體責任,不上心怎麼行!”寧波鄞州區水利局黨委書記、局長謝賽定態度堅決,“黨風廉政建設沒抓好,其他工作做得再好也不算好。”
層層麵試
“坐不住”就是動力
主體責任履行得好不好,從一場麵試,可見一斑。
雖已過去數月,但回憶起那次彙報會,縉雲縣胡源鄉黨委書記丁鈞盛仍覺得有些“坐不住”。
今年3月,根據省委做好主體責任情況報告的要求,縉雲縣紀委召開履行主體責任彙報會,全縣18個鄉鎮(街道)黨(工)委和8個縣屬部門黨組“一把手”逐一彙報落實主體責任情況,縣紀委班子成員和紀委委員現場點評、質詢。縣委書記親自當考官,參加重點鄉鎮、部門的現場點評。
脫稿彙報、現場質詢,在丁鈞盛眼中,這是一場有難度的“大考”。“想憑空話、套話過關?絕不可能!還得靠平時真抓實幹。”他說。
丁鈞盛隻是眾多“趕考人”中的一個。今年3月以來,省、市、縣三級紀委先後召開履行主體責任彙報會,逐個當麵聽取下一級黨委和部分部門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的報告並當場評議。例如,11個設區市和部分省直部門“一把手”來到省紀委,除報告履行全麵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的情況外,他們還報告了個人廉潔自律情況,並帶回評議意見。
這樣的麵試,並非簡單彙報,而是通過堅持問題導向,讓“一把手”知不足而再奮進。“隻有層層傳導壓力,實現責任體係全覆蓋,才能破解落實主體責任不平衡問題。”省紀委主要負責人說。
一案雙查
失責必問成常態
杭州江幹區城管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婁政等人因單位多名幹部存在違紀違法問題受到責任追究;寧波市蔬菜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嚴旭平因單位違規公務接待問題受到問責處理……
今年5月24日,省紀委通報了查處的5起履行“兩個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的典型案件,督促各級黨委(黨組)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我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製度,對不履行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黨委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要進行責任追究;堅持“一案雙查”,追究發案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省紀委還建立了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約談製度,省紀委主要負責人下基層約談時,不僅約談市、縣(市、區)黨委書記、紀委書記,人大、政府、政協的黨組書記也在“受邀之列”,實現責任與壓力的層層傳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