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紀委通報86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其中浙江2起:
1.平湖市獨山港鎮聚福村黨總支原書記黃強濫用職權問題。黃強在擔任聚福村黨總支書記期間,未認真履行職責,為他人租用基本農田用於非農建設且破壞土地種植條件提供便利,致使11718平方米的基本農田種植條件重度損毀。黃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
2.仙居縣財政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鄭美金違規收受財物等問題。鄭美金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財物共計16.8萬元;違規審批通過某專業合作社申報的項目,致使該合作社獲取省財政扶持資金30萬元,造成國家資金損失。鄭美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