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省紀委轉發中央紀委《關於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做好黨風廉潔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並對元旦春節期間各級紀委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工作作出具體部署。
近日,中央紀委就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專門下發《關於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做好黨風廉潔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最近也印發了《關於做好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嚴格遵守廉潔紀律的各項要求。
通知強調,各級紀委要全麵履行職責,緊盯“兩節”期間易發多發的“四風”問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加強監督檢查,持續保持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要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麵,實踐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對不收手、不知止,改頭換麵,花樣翻新,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有關紀律要求的,從嚴從重處理。對“兩節”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有關要求受到紀律處分的,一律予以通報曝光。要嚴明換屆紀律要求,堅決查處借“兩節”之機搞拉票賄選、說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幹擾換屆等違規違紀行為,堅決查處違反幹部任職履新“三嚴禁一嚴格”紀律要求的行為。要強化執紀問責,對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落實不到位,致使管轄範圍內“兩節”期間發生嚴重違規違紀行為,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要堅持“一案雙查”,既嚴肅處理違紀人員,又要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黨組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