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念稿子 不講成績 隻講問題 “口頭報告”倒逼派駐機構真刀真槍監督執紀

來源:浙江省紀委監察廳網站 作者:記者 顏新文 通訊員 林金騰 時間:2016-01-20 人氣:

  12月2日上午,浙江省紀委候會室內,20多名省直派駐紀檢組長齊聚一堂,有的在認真翻看著筆記、有的在閉目整理思緒、有的在與周圍人低聲討論著,氣氛嚴肅認真,儼然一幅麵試“侯考”的場景。此時,就在隔壁會議室裏,省紀委書記和幾位副書記,正逐一聽取派駐紀檢組組長的口頭報告,了解掌握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履行監督責任情況和駐在部門黨組(黨委)履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班子成員廉潔自律等情況。

  記者了解到,從今年3月份以來,浙江省紀委組織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口頭報告監督工作情況,已相繼開展了3次。派駐機構定期向省紀委領導口頭報告對駐在部門開展監督工作情況,是省紀委加強派駐機構製度機製建設,強化對派駐機構領導和統一管理,倒逼派駐機構認真履行監督責任,促進派駐機構作用發揮,所做的一項製度探索創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工作中產生了較好的實踐效果。

一場檢驗派駐機構監督成效的考試

  “會議的節奏很快,效率很高!一開場,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任澤民就作了提醒,要求我不能念稿子,彙報要直奔主題,不談成績,隻講近段時間我們監督發現的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省管幹部的問題線索。雖然事先做了不少功課,但是在回答省紀委領導的提問時,還是有種戰戰兢兢的感覺。沒有紮實的工作,這一關是很難過的。”剛剛走出會場的省宣傳紀工委書記馬萬裏發出了這樣的感慨。

  記者從浙江省紀委專門負責省直派駐機構日常管理工作的第五紀檢監察室了解到,口頭報告由省紀委書記主持,參加的對象僅限於省紀委書記、副書記和一名作為報告人的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並采取閉門會議的形式。報告人在作當麵報告時,不能念稿子,不能談成績,通篇隻報告發現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省管幹部違紀違規的問題線索,而且反映問題和線索時,必須指名道姓、有一說一,有話則長、無話則短。如果,確實沒有可報告的內容,報告人也可以未發現線索為由,結束報告陳述。口頭報告中,省紀委領導視情進行有針對性的發問,請報告人如實作出說明。報告人陳述後,與會領導還要對報告人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具體指示。

  口頭報告原則上每兩個月舉行一次,事先由省紀委相關部門發出通知,視情對口頭報告內容提出具體要求。派駐機構負責人平時對遇駐在單位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或發現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主要領導存在嚴重腐敗和“四風”問題時,可以隨時向省紀委書記或副書記進行口頭報告。

  “定期向省紀委口頭報告監督工作情況就像是對派駐機構負責人的一場麵試。一段時間以來,我們開展的監督工作情況,特別是加強對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省管幹部監督的實際效果,都要濃縮到短短的十幾分鍾的報告陳述中,每句話都要實打實,彙報效果直接反映出我們日常監督的成效。”駐省林業廳紀檢組組長陳躍芳這樣表示,彙報後,省紀委領導指出我們工作的不足,提出具體要求,正像是老師在作試卷點評,非常具有針對性,直接引導派駐工作的重心和用力方向。

  據統計,今年1-10月,省直派駐機構(含綜合監督管理單位)共受理信訪舉報1962件,初核線索169件,立案76件,結案65件,給予黨政紀處分73人(含處級幹部21人),這些工作數據與往年相比都有明顯上升,顯示出派駐機構履行紀律審查的職能得到進一步強化。

  “對派駐機構同誌來說,口頭報告就是一場考試!一段時間,他們監督工作開展得怎麼樣,都來這裏說一說、擺一擺。麵對麵彙報,我們一聽就知道他們工作對不對路子、精神頭足不足、效果好不好。一方麵,增加了省紀委對派駐機構工作的掌握,有利於加強工作指導;另一方麵,加深了對派駐幹部的了解,有利於對他們作出客觀評價,調整配強派駐紀檢組組長。”省紀委相關負責人對口頭報告這樣評價。據了解,今年以來,省紀委共選拔、調整派駐紀檢組組長25名,占到了省直35家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總數的71.4℅。

 推動派駐機構監督履職的有效抓手

  浙江省紀委第五紀檢監察室主任陳燦分析,表麵上看,口頭報告是一項派駐機構向派出機關報告日常監督情況的具體製度,但是口頭報告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報告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問題線索為重點,並以製度文件的形式明確派駐機構發現問題必須報告,徹底堵住派駐機構不敢監督、不想監督的後路,實質上是賦予派駐機構更大發聲亮劍的權力,既體現了省紀委對派駐機構的直接領導和統一管理,又反映出省紀委重視支持派駐機構工作,著力增強派駐機構工作權威、鼓勵派駐機構放開手腳大膽監督的良苦用心。

  口頭報告牽動著派出機關的心!記者發現,浙江省紀委對實行派駐機構口頭報告製度高度重視,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任澤民親自組織部署,親自聽取彙報。今年,省委出台的《關於加強省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實施意見》,省紀委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強化省直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對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監督的通知》、《派駐(出)機構工作報告暫行辦法》等製度文件,都對派駐機構定期向派出機關當麵報告監督工作情況作了具體的規定。目前,這項製度作為浙江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的一項舉措,正在全省各市、縣紀委推廣。

  口頭報告號準了派駐機構加強監督的脈!駐省人防辦紀檢組組長白劍峰在談到這項製度的體會時說:“上次參加口頭報告的時候,我剛提任紀檢組組長,對駐在單位的情況還在熟悉之中,所以,當時彙報說沒有發現具體問題就過了。但這次不能這樣了,如果再彙報沒發現問題,即使領導不說,我自己都覺得過不去。省紀委把我們派下去監督,結果卻什麼情況也發現不了,那還要我們這些紀檢組長幹什麼?”白劍峰說,口頭報告製度最大的特點,就是給我們戴上了“緊箍咒”,倒逼著我們必須真刀真槍地開展監督,徹底打破了紀檢組長混日子當老好人的想法。

  在口頭報告製度的撬動下,浙江省級派駐機構工作麵貌明顯改變。所有派駐機構都建立並實行了紀檢組長定期與駐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談話談心製度,絕大多數派駐機構建立並集中管理駐在單位領導廉政情況信息,派駐機構工作重心轉向了發現問題、報告問題。派駐機構對駐在單位領導婚喪嫁娶要了解,房子票子車子要了解,出國考察學習要了解,家屬親屬幹什麼要了解,甚至連領導出差去什麼地方、住什麼房間也要了解,派駐幹部勤打聽“張家長、李家短”已成了新常態。

  “紀檢組長定期向省紀委當麵報告監督情況是一項製度性安排,體現了省紀委對派駐機構的直接領導,有利於推動駐在黨組落實全麵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更有利於派駐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我們必須擺正位置,配合派駐工作,主動接受監督。”省人力社保廳黨組書記吳順江在黨組會上明確表態。據了解,省紀委實行派駐機構口頭報告製度後,省直派駐機構駐在部門也正在悄然發生著新變化。以省人力社保廳為例,現在,該廳黨組研究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情況的時候,都要事先征求派駐紀檢組的意見;班子成員在上報個人有關事項時,會抄報派駐紀檢組;領導幹部出國(境)以及在婚姻變化、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就業、收入、房產、投資等方麵出現變化等情況下,都要向派駐紀檢組事前通報、事後報告。而這樣的變化趨勢也同樣發生在其他派駐機構的駐在單位當中。

 充分授權是口頭報告管用有效的保證

  客觀上,口頭報告製度起到了派駐機構監督情況向派出機關及時報告的效果,但要讓每位彙報人的每次彙報都有實實在在的內容,關鍵是要賦予派駐機構充分的監督權限,為其日常開展監督工作提供管用有效的措施和辦法。浙江省紀委按照中央、中央紀委的部署,在全麵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的同時,重點加強了製度機製的創新,為派駐機構監督履職提供保證。

  要讓馬兒跑得快,就不能有束縛。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理順派駐機構的工作關係,省紀委先後出台多項製度文件,明確派駐機構由省紀委直接領導、統一管理,與駐在單位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派駐機構幹部不參與駐在單位其他業務分工,不兼任駐在單位的其他職務。這些規定,保證了派駐機構監督工作的權威性和獨立性,排除了舊體製、舊關係對監督工作的幹擾束縛,讓派駐機構回歸主責主業,專注於監督執紀問責。明確駐在單位全麵從嚴治黨工作由黨組主抓直管,日常工作由業務職能部門承擔,派駐機構履行監督責任的工作格局得以確立,促進了“兩個責任”的落實。

  欲攻其玉,先利其器。記者了解到,近年來,浙江省紀委通過製度頂層設計,賦予派駐機構充分的監督權限。例如,省紀委通過對大量法律、黨內法規的梳理分析,製定出台了《派駐(出)機構履行監督職責辦法》,規定派駐機構在日常監督工作中可以采取廉政約談、廉政風險防控、廉情報告、廉政情況信息管理、重要情況通報、專項檢查等15項監督舉措。又如,省紀委針對派駐機構加強對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專門下發規範性文件,明確由省紀委掌握的駐在單位問題線索告知派駐機構、派駐機構與駐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廉政談話、駐在單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事先征求派駐機構意見、駐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個人重大事項主動通報派駐機構等具體措施,大大豐富了派駐機構日常監督的舉措辦法選項。日常工作中,派駐機構靈活運用這些監督舉措,能夠有效地發現問題線索,這也是保證派駐機構口頭報告質量的前提。

  要讓派駐機構真正發揮廉情“觀察哨”的作用,科學評價機製是保證。記者了解到,浙江省紀委堅持把發現問題、報告問題作為衡量派駐機構作用發揮的重要標準,落實派駐機構工作報告製度,建立健全派駐機構科學的績效考評體係。今年專門下發了《派駐機構工作報告暫行辦法》,對派駐機構報告事項作了具體明確,在強調派駐機構履行監督責任、貫徹落實省紀委重點工作部署、日常管理情況必須報告之外,還明確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每2個月要向省紀委當麵口頭報告履行監督責任情況、每年向省紀委遞交駐在單位廉情報告,綜合反映駐在單位班子和係統廉政建設情況等內容。同時,根據派駐機構報告事項內容差異、輕重緩急、保密程度,對報告的形式、時限、受理部門等程序作出明確。為做好派駐機構工作報告受理工作,省紀委明確由第五紀檢監察室具體負責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對派駐機構落實工作報告製度等重要工作實行專門管理。另外,省紀委還專門修訂了《派駐(出)機構年度工作考核及主要負責人述職述德述廉辦法》,對派駐機構不認真履行監督職責,遲報瞞報駐在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方麵存在的重大問題,明確了問責要求。

  記者從浙江省紀委相關部門了解到,今年1-10月,省直派駐機構通過口頭報告和書麵廉情報告,共向省紀委對257名駐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重要事項情況作了集中報告,報告查擺149個方麵的問題,內容涵蓋政治紀律、主體責任、作風建設、項目審批、工程建設等方麵,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152條。這些工作數據既展現了派駐機構監督履職取得的工作成效,也反映出派駐機構工作報告製度在浙江得到了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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