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層從事紀檢工作,感受最深的是調查對象“心態”的變化——從對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執紀的誤解、埋怨乃至怨恨,到明白錯誤及後果後的醒悟和懊悔。
2015年3月,我參與了一起村幹部違紀問題的調查。正是這次調查,讓我對紀檢工作有了更深刻的思考和理解,有了更堅定的決心和擔當。
調查對象唐某,80後,2013年7月懷揣建設美好家鄉的夢想,毅然辭去職業技術學校的教職,參加村級換屆選舉,順利當選村委會主任。然而,僅僅過了1年多,這個被普遍看好的年輕人,因私分專項資金被縣紀委立案調查。
第一次見到這個年輕人,還未交代來意,他就先跟我們侃侃而談他的工作業績和人生規劃。待我們說明來意後,談話變得很艱難。唐某有明顯的抵觸情緒,要麼不回答提問,要麼東拉西扯。“我當村委會主任不是為了錢,是真的想來幹點事,我做了那麼多事,就拿了這點兒錢,難道不能功過相抵嗎?”我耐心地對他說:“這不是數額的問題,而是錯誤的性質。你拿了不該拿的,你這麼年輕就犯了這樣的錯誤,是很危險的!”他回複我的則是長久的沉默……
最後一次談話結束前,他語氣急促地問我:“會給我一個什麼處分,我想要一個輕點的處分。”我告訴他:“處分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要保護和挽救幹部,一定會根據事實和依據給你一個公平公正的結論。”
唐某低下了頭,我的心裏湧起一種複雜的情緒,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喜悅,隻有遺憾。我為這個年輕人曾經的滿腔熱情和夢想感到惋惜,不知道他日後將怎樣看待這段經曆,也不知道這段經曆會給他帶來什麼樣的改變……最終,唐某因私分專項資金,受到留黨察看1年的處分。
今年9月,縣紀委調查核實唐某處分期的表現,唐某在個人思想工作彙報中寫道:“(我到一些貧困村和社區)看到了困難群眾生活現狀,我很慚愧,以前以為那點錢算不了什麼,現在才知道自己真的錯了。處分之初,我對紀委是有怨恨的,覺得紀檢幹部不近人情,區區那點兒錢就給處分,破壞了我的人生規劃,但現在我要感謝紀委,及時挽救了我,讓我懸崖勒馬,不再繼續錯下去。”
調查核實結束後,一位同事提起唐某的時候感慨頗多,“他的變化很大,說話謙遜很多,他說知道錯了的時候,我相信他是發自肺腑的,是真誠的。”
從事紀檢工作的這幾年,遭遇過朋友的怒目相向,甚至熟人變成了陌路,有時會覺得難過。但看見唐某的變化,我更加堅信,紀檢工作絕不僅僅是給違紀的人一個處分那麼簡單,更重要的是在一個人剛剛犯錯的時候,拉他一把,提醒一下,甚至是懲戒一次,使其迷途知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