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麵實施向黨的工作部門和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派駐紀檢組,實現省市兩級派駐機構全覆蓋,確保黨內監督沒有例外、不留死角。
省紀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浙江堅持貫徹中央部署,按照中央關於全麵落實紀委向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並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的要求,日前,省委常委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新設7家省紀委派駐機構的建議方案,提出向省委辦公廳、省人大機關、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協機關、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和省委統戰部派駐紀檢組。根據工作需要和業務關聯性,采取單獨派駐和歸口派駐兩種形式,明確對係統規模大、直屬單位多、監督對象多的部門,單獨設置派駐機構;對業務相近、相關或者係統規模小、監督對象少的部門,歸口設置派駐機構。派駐機構統一名稱為省紀委派駐紀檢組。
浙江省委對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製改革高度重視、領導有力、要求具體。省紀委通過持續不斷的探索試點,逐步總結了一套符合浙江實際的派駐機構領導和統一管理體製機製。2014年,省委在成立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時,將紀律檢查體製改革單獨列為一個專題、專設一個小組,提出了推進改革的目標任務和具體舉措,並把改革派駐紀檢機構管理體製,實現派駐監督全覆蓋,作為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製改革的重點突破項目之一。
省委書記夏寶龍多次主持召開專題常委會,聽取派駐機構改革工作彙報,作出部署,要求各有關方麵全力支持配合,積極推動紀律檢查體製改革,實現派駐機構全覆蓋目標落實到位。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任澤民擔任紀律檢查體製改革專項小組組長,對派駐機構改革從總體思路設計,到分步試點推進,從體製機製入手,到監督管理規範,都親自設計,精確指導。浙江還在全國較早設立了派駐機構管理室,負責對省直派駐機構業務的對口管理和對市、縣派駐改革的督促指導。去年7月,委廳機關內設機構調整時,再次明確由對口紀檢監察室指導協調派駐機構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和規範性,真正體現派出機關對派駐機構既“統”又“管”的體製安排。
記者獲悉,為確保派駐機構改革各項任務順利完成,去年3月,省紀委按照先行試點、成熟一個推開一個的工作思路,選擇杭州、金華、舟山3個市作為派駐機構改革的試點。截至去年8月,試點市紀檢監察機關分別采取單獨派駐和歸口派駐相結合的形式,實現了向本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監督的全覆蓋。
杭州市通過調整、保留、新增等方式,市直派駐機構總數從34個增加到45個,實現對全市138個市直單位派駐監督全覆蓋。
金華市采取大部製派駐模式,通過整合重組,新組建15個紀檢監察組,並對派駐機構幹部管理和後勤保障實行統一管理。
舟山市采取黨政分開、分類派駐的模式向28家黨委機關、25個政府工作部門以及人大、政協、公法檢機關派駐紀檢監察組,市直派駐機構總數從22個增加到31個。目前,在3個市試點的基礎上,11個市都根據省紀委統一部署,緊鑼密鼓地推進派駐機構全覆蓋工作。
派駐機構要依據黨章,圍繞監督執紀問責,履行黨的紀律檢查職能,監督重點對象是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本級管理幹部和下一級領導幹部。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任澤民表示,全麵推進派駐機構全覆蓋,是黨內紀律檢查和監督體製的重大改革,是落實監督責任的重要內容。省、市兩級紀委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在迅速完成派駐機構全覆蓋任務的同時,結合實際,督促指導縣級派駐機構全覆蓋工作,確保全省各級紀委及其派駐機構根據“三轉”要求,聚焦中心、突出主業,切實擔負起監督責任。
近年來,浙江省紀委圍繞全麵加強對派駐機構的領導和管理,先後製定了十多個規範性文件,內容涵蓋派駐機構工作報告、監督辦法、例會議事、辦案協作、考核評價等方方麵麵。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省紀委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通過廢、改、立等方式,開展新一輪製度再造,為派駐機構履行監督責任提供有力製度保障。2012年,製定出台《派駐機構履行監督職責辦法》,成為派駐機構監督履責的直接依據。去年底,研究出台《關於進一步強化省直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監督的通知》,其中一項重要製度安排,就是省直派駐機構負責人定期和駐在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廉政談話。省紀委還下發通知,明確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派駐機構工作人員不參與分管、兼職駐在部門工作、職務。出台《派駐機構年度工作考核和主要負責人述職述德述廉辦法》,明確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職責和對其實施責任追究的幾種情形。
今年初,省紀委又製定出台了《派駐機構工作報告暫行辦法》,對派駐機構向省紀委報告工作從事項內容差異、輕重緩急、保密程度,以及報告的形式、時限、受理部門和程序等作出相應的製度安排。突出深化派駐機構年度書麵廉情報告製度,探索試行派駐機構負責人向省紀委領導口頭報告廉情製度。要求派駐機構向省紀委書麵報告駐在部門廉情時,要堅持以報告問題為主,並將其作為評價派駐機構作用發揮的一條重要標準;要求紀檢組長每2個月一次向省紀委班子口頭彙報履行監督責任情況時,重點彙報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問題線索。對於這一新的報告形式,任澤民書記要求:“彙報監督工作情況,隻講問題,不講成績,不要穿鞋戴帽,有一說一,有話則長、無話則短。”
為解決一些單一派駐機構人員力量不足、措施不多、能力不強等問題,浙江在探索創新工作機製,整合力量等方麵做足文章。相繼建立派駐機構日常工作交流協作機製、辦案協作機製,將省直派駐機構整合成3個協作組,定期開展研討交流,探討體會,交流經驗;組建辦案骨幹隊伍,在派駐機構查辦重大案件時,由省紀委統一領導協調,將分散在各部門的工作力量凝聚起來突破案件。省紀委還要求派駐幹部“瞪大眼睛”、“拉長耳朵”、“攥緊拳頭”,在查辦腐敗案件的同時,抓早抓小,嚴格執紀,真正把紀律挺在前麵。
多措並舉建製度,全力以赴抓改革,使浙江開展派駐監督工作成效明顯提升。據統計,2014年,省直派駐機構督促駐在部門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履行監督責任,製定完善相關製度359項,監督駐在部門“三重一大”情況1879次,發現駐在部門黨風廉政方麵問題221個,提出意見建議474條。從2014年到今年5月,省直派駐機構共受理信訪舉報3581件,初核426件,立案142件,黨政紀處分1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