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紀委發出了國家工商總局原副局長、黨組成員孫鴻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廖永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的通報。值得關注的是,除了“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索取、收受巨額賄賂”等問題以外,通報首先明確指出孫、廖二人均涉及“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
細微之處有深意。通報中的這一變化,體現了全麵從嚴治黨的要求,釋放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麵、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警示教育廣大黨員幹部必須時刻做到對黨忠誠,守住紀律和規矩的底線。
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對於一個政黨來說,紀律和規矩是必須守住的生命線。從近年來查處的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來看,其中不少人都是從隱瞞個人事項這類違規違紀行為開始,一步步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比如,有的領導幹部在申報個人事項時“搞小動作”,子女家屬長期在國外不向組織報備,家庭發生重大變故也不向組織說明;有的私自出國(境)不向組織彙報,一到節假日就“玩消失”;還有的搞假年齡、假學曆、假婚姻,篡改檔案,甚至在被組織調查後還不主動說明情況。如此這般對黨藏著掖著,違背了入黨誓言,遲早要出事。如果黨的領導幹部尚且不懂規矩、不守紀律,如何以上率下、帶好隊伍?如果紀律和規矩不能發揮應有效力,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從何談起?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實踐不斷深化,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製度的剛性日益增強——約束範圍擴大,核查比例翻番,“逢提必查”“凡提必核”已經成為組織工作新常態。同時,領導幹部是否存在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問題也日益成為紀律審查的要點。例如,今年4月,河北張家口市懷來縣委副書記、縣長李玉清就因不如實申報個人事項等四項違紀行為,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而此次中央紀委在通報中將孫、廖二人存在“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問題作為一個重點,凸顯了紀律審查首先要審查違紀行為,尤其是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行為的職責定位,宣示了依紀依規管黨治黨、不斷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鮮明態度。
紀律和規矩如同杯子,黨員幹部的政治生命如同水。杯子破了,水遲早是要漏光的。孫、廖二人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不是小錯誤,是欺瞞組織、對黨不忠誠的違紀行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黨員幹部應當引以為戒,認識到紀律和規矩就是不能觸碰的高壓線,保持敬畏、自覺遵守。能否襟懷坦蕩,跟組織有一說一、不欺不瞞,考驗的是黨員幹部黨的觀念強不強、黨性強不強,背後還是個對黨忠誠度的問題。黨員幹部必須喚醒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在守紀律、講規矩上作表率,自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和“三嚴三實”要求的忠實踐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