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在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深入糾正“四風”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要推動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基層存在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損害群眾切身利益,侵蝕幹群關係,動搖黨的執政之基,人民群眾深惡痛絕。要堅決落實中央關於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的部署,推動工作紮實有序開展。
要明確職責任務。中央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將承擔綜合協調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工作職責,與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問題統籌起來,一直抓到基層。為此,中央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製定了《2015年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工作要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抓好貫徹落實。
要突出工作重點。要著重解決發生在基層和群眾身邊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與民爭利、欺壓百姓等“四風”問題,嚴肅查處小官巨腐等基層腐敗問題。要嚴肅查辦基層黨員幹部在土地征收流轉,“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救濟、低保醫保、舊村改造資金管理使用等方麵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以及執法、監管、公共服務等窗口行業和領域違規收費和收紅包、購物卡等突出問題。
要嚴格落實責任。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基層黨委、紀委都要切實負起責任。如果發現基層黨委、紀委對“四風”和腐敗問題聽之任之,或者壓案不報、有案不查,甚至袒護包庇的,要嚴肅問責,決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