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江西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強化主業主責,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有案必查,一季度,共立案查處廳局級領導幹部6人、縣處級領導幹部60人,同比分別增長200%、37.5%。
按照“三轉”要求,去年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收縮工作戰線,整合辦案力量,省市縣三級紀檢監察機關共退出議事協調機構10761個,精簡率達84.7%;省市兩級紀檢監察室數量由33個增至56個,直接從事監督執紀工作的內設機構占67.1%、人員編製占58%,監督執紀問責力量得到極大增強。今年前3個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1899件(次)、處置問題線索2518件、立案1541件、結案1496件、處分1649人,同比分別增長1.8%、65.3%、11.3%、13.6%、15.3%;移送司法機關處理70人,同比增長94.4%。
全省各級紀檢監察部門重點查處的對象,是十八大後還不收斂不收手的、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的、群眾反映強烈的、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幹部;重點查處了湖口縣委原書記盧光輝,新餘市人防辦原主任艾金彬,南昌縣委常委、縣委農工部部長程雷佬等60名縣處級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還大力查辦了一批經濟類案件,其中,查辦貪汙賄賂類案件254件、同比增長63.9%,查辦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案件178件、同比增長60.4%。
有腐必反、除惡務盡。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下大氣力拔“爛樹”、治“病樹”、正“歪樹”,切實減少腐敗存量,遏製腐敗增量,為建設風清氣正政治生態提供堅強保證。(江西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