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移、改、增”築牢廉潔底線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雜誌 作者:中央紀委法規室 王薇 時間:2015-11-11 人氣:

  廉潔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從事公務活動或者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活動中,應當遵守的廉潔用權的行為規則,是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黨章還明確規定了黨的幹部必須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原則,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反對官僚主義,反對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講到腐敗的表現時指出,不正之風也屬於腐敗範疇,比如,收受禮品、濫發獎金,攤派商品、公費旅遊,江湖結義、投桃報李,購物卡、消費券四處發送,等等。說到底,就是隻要手中有點權,就要想方設法撈點好處。2013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工作會議上,指出黨員幹部在廉潔方麵存在的問題:“有的要求超規格接待,住高檔酒店,吃山珍海味,喝美酒佳釀,觥籌交錯之後還要‘意思意思’。有的兜裏揣著價值不菲的會員卡、消費卡,在高檔會館裏樂不思蜀,在高級運動場所流連忘返。”

  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保持黨的肌體健康,始終是我們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廉潔紀律一直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新修訂的《條例》中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為,主要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以權謀私的違紀行為作出處分規定,在保留原《條例》廉潔自律專章的基礎上充實完善了廉潔紀律方麵的規定,可以從三個方麵對廉潔紀律進行概括:一是“移”。將原《準則》規定的“8個禁止”“52個不準”中不涉法的屬於廉潔紀律要求的相關內容納入新修訂的《條例》。比如,將原《準則》中的權權交易,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失管,離職或退(離)休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範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等違紀條款納入新修訂的《條例》。二是“改”。主要對原《條例》中違反廉潔自律行為一章的內容進行修改完善。比如,完善了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利,本人的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收受對方財物,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等,違規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等活動,違反有關規定配備、購買、更換、裝飾、使用公務用車等違紀條款。三是“增”。根據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新形勢新要求以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反對“四風”的實踐成果,新增了一些內容。比如,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違規取得、持有和實際使用運動健身卡、高爾夫球卡等各種消費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進行權色交易和錢色交易等違紀條款,這些都屬於新增條款,旨在把權力的籠子紮得更細更密。


上一篇:《條例》總則:實現紀法銜接 體現從嚴要求 下一篇:
Copyright ? 2014 zj-ar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 版權所有 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 技術支持: 朗業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