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資訊
近期,浙江演藝集團負責人代表浙江歌舞劇院有限公司等下屬文化企業,專程來到浙江省審計廳送上一麵寫著“宏德明政 精服紓困”的錦旗,感謝省審計廳真心實意推動解決企業長期存在的“老大難”問題。
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審計廳在省文化和旅遊廳主要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浙江演藝集團(省文化和旅遊廳下屬文化企業)下屬的4家改製文化企業存在不動產權證多年未完成名稱變更、2家改製文化企業承擔的“雛鷹計劃萬裏行”公益性免費演出項目財政補貼標準多年未調整等“老大難”問題。該廳撰寫了審計專報《審計建議進一步深化省文化和旅遊廳下屬文化企業改革》,提出了在改製後土地用途為非盈利性公共文化設施用地的,可保持劃撥土地性質不變,將不動產權證上的原事業單位名稱變更為現改製企業名稱;及時調整公益性演出項目財政補貼標準,減輕企業演出成本壓力,促進改製企業積極開展公益性演出活動的建議。
浙江省多位省領導對上述審計專報作出了批示,要求認真解決審計反映的問題。浙江省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召集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文化和旅遊廳、浙江演藝集團等10家單位負責人專題研究如何解決上述“老大難”問題,形成了《省文化和旅遊廳下屬文化企業改革事宜專題會議紀要》。在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省文化和旅遊廳與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杭州市稅務局、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等部門共同努力下,目前已完成6處權屬清晰的不動產權證名稱變更。從今年開始,浙江省財政廳與省文化和旅遊廳還共同將“雛鷹計劃萬裏行”財政補貼標準由每場6000元提高到11000元,以確保財政補貼能夠覆蓋公益性演出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