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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計報》10月18日報道:浙江省審計廳印發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審計實施辦法
作者:審計處 來源:省審計廳 發布時間:2021-10-21 瀏覽:1196

按:10月18日,《中國審計報》刊發了《浙江省審計廳印發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審計實施辦法》,一文,現予以轉發。

本報訊 為有效推進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審計監督與人大監督的有機結合,近日,浙江省審計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審計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強化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審計工作,明確相應的目標任務和保障舉措。

辦法明確了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審計的主要目標,要求圍繞黨委政府關於國有資產管理的決策部署,推進對各類國有資產配置分布、管理使用的審計監督,促進發揮國有資產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護生態環境、保障機關和事業單位節約高效履職等方麵的作用。

辦法概括性提出企業國有資產、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以及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審計等4個領域9大方麵的主要審計內容,並圍繞國有資產服務國家戰略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等內容,明確了各領域相應的審計重點任務,確保項目化、清單化抓落實。

辦法還明確了上述4個領域分別由省審計廳4個業務處室牽頭組織;同時,根據省人大常委會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年度審議重點,對各個領域的審計實施、報告撰寫、提交審議和協同合作提出具體要求。

辦法要求,將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作為審計機關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統籌銜接審計“十四五”規劃和人大國有資產管理督查計劃,通過單獨開展審計項目,以及在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項目中設置專題等方式,多途徑開展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審計;同時,要做好與省人大財經委的聯動督查,推動審計整改落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