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藝術職業學院2021年第二批學生公寓輔導員崗位(編外勞務派遣人員)招聘資格複審及考試有關安排
根據《浙江藝術職業學院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第二批學生公寓輔導員崗位招聘公告》,現將2021年第二批學生公寓輔導員崗位(編外勞務派遣人員)的資格複審、考試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試及資格複審安排
1.本次開考崗位
公寓輔導員崗位。
2.考試及資格複審時間
考試時間:2021年11月17日(周三)18:00起。考試時間以此為準。
資格複審時間:2021年11月16日(周二)9:30—11:30。
抽簽時間:2021年11月19日(周三)17:00。
請應聘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請於11月10日16:00後登陸網上報名係統自行打印,並貼照片)、身份證,提前45鍾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報考者須隨身攜帶本人相關文章紙質稿及實踐成果證明材料參加考試(一式四份,文章及材料中不得出現個人信息)。
具體見附件《浙江藝術職業學院2021年第二批學生公寓輔導員崗位(編外勞務派遣人員)招聘考試安排表》。
*請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係統的“報名信息”欄,確認是否參加考試。
3.資格複審要求
進入資格複審環節的人員應準備好以下材料:
1、報名表(打印網上招聘係統的報名表,並貼本人近期證件照)
2、準考證(請於11月10日16:00後登陸網上招聘係統打印、並貼本人近期證件照)
3、健康狀況情況表(請自行下載、填寫,憑此表與健康碼、行程碼進校,14天內有省外行程人員,須提供48小時以內核酸檢查陰性證明)
4、與報名表所填內容一致的本人上傳至招聘係統的相關附件材料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涉及有海外留學經曆的,需提供海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黨員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驗/經曆證明(工作經曆指勞動聘用合同)、教學科研和獲獎證明材料,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
對於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曆、學位證書(含學曆、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1年10月底前。
以上材料,須由應聘人員本人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進行複審,報名表與健康狀況情況表由本人簽字後上交留存。此環節原件不全或與附件不相符的,不可進入考試環節;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複審的,視作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應聘人員通過複審後,方可參加之後的招聘考試環節。
二、考試方法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試各崗位將采用實踐成果評估、麵試相結合的方式,實踐成果評估、麵試滿分均為100分,並分別按40%、60%計入總成績。
實踐成果評估主要通過應聘者提供的相關文章或實踐成果證明材料,考查其對相應崗位所需的綜合性基礎知識、崗位相關的專業性知識和專業實踐技能的掌握程度。
麵試采用結構化麵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與擬聘崗位匹配度等。麵試單項成績低於60分者不入圍下一環節。
三、其他
如有疑問,請在工作日的8:30-16:30撥打電話0571-87150010(呂老師/周老師)進行谘詢。
附件:
1、《浙江藝術職業學院2021第二批學生公寓輔導員崗位(編外勞務派遣人員)招聘考試安排表》
2、《健康狀況情況表》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