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史學習教育·辦實事⑧丨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助力“雙減”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受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的委托,從9月初開始,組織精幹力量集中起草《浙江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起草組先後征求了省“雙減”工作專班相關成員單位、廳“雙減”工作專班各相關處室、各地市文化和旅遊部門、行業和專業院校專家的意見和建議,通過省文化和旅遊廳政策法規處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於10月13日提交浙江省“雙減”領導小組專題會議征求意見,形成了《浙江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征求意見稿)》。全文共七個部分,內容包括適用範圍、機構設置、場地設施、從業人員、培訓內容、審批登記和附則。
起草工作著重把握好以下三個原則:一是聚焦解決問題。聚焦目前我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突出問題,明確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準入條件,規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立及辦學行為。二是堅持發展導向。強調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在滿足中小學生個性化學習需求、發展興趣特長、拓展綜合素質等方麵的積極作用,是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為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健康發展創設一個穩定、規範、有序的發展環境。三是注重政策銜接。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國家、省“雙減”相關文件的規定,在法律的框架內明確各項政策,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理,保持政策的統一性和連續性。